电商企业把收到的货款转给贸易商,自己只留下手续费,是不是就可以只按手续费申报收入?
不能只看合同写的是不是“委托代销”,还需要了解实际业务是怎样开展的。
税务报刊载过一则案例:某电商企业按所谓的“委托代销”模式申报收入,与平台报送数据存在较大差异。税务机关调查后,按实质课税原则认定其实际属于购销业务,要求按13%的税率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。
这件事值得电商老板关注的地方,是合同上的业务名称,能不能与实际交易相符。
一、这家企业为什么认为自己只需要申报手续费?
从表面的业务安排看,企业与贸易商签订了“委托代销协议”。
消费者在网店下单,贸易商负责发货、开票和售后,网店收取代销手续费,并以手续费申报收入。
企业负责人还援引了有关代收款项不计入销售额的规定,认为这种处理有依据。
但判断一项业务,不能停留在协议名称和资金分账方式上。还要核实参与交易的主体,以及它们实际承担的工作。
二、税务机关进一步查到了什么?
该案例介绍的调查情况包括:涉案企业的注册和代账由特定关联方代办,引入的多家上下游企业呈现出相似的空壳代销特征。
问题也就落到了“自己委托自己”上:表面上增加了代销环节,实际交易是否因此发生了变化?
此外,还有一种相关操作:通过园区内的大量个体工商户采购货物,再委托自己的网店销售。其中部分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或享受小微优惠,并通过“一年一注销”的方式流转,试图处理进项发票缺失的问题。
这些安排需要与真实经营区分开来。增加了几个主体、签了几份协议,不代表原有的采购和销售事实就被改变了。
三、为什么合同和分账工具不能单独证明代销?
在上述案例中,税务机关认为,企业并非为了实际的供应链经营需要开展代销,而是在借助代销名义和支付分账工具掩盖真实交易、偷逃税款。
企业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数据之间的明显差异,也成为进一步调查的线索。
对老板来说,需要注意的是:资金怎样分配,与收入应当怎样确认,并不能简单画等号。
即使有代销合同,也使用了分账工具,仍然需要把业务为什么这样安排、货物由谁控制、相关风险由谁承担等问题解释清楚。形式上的资料不能代替实际交易事实。
这篇文章讨论的是虚假代销的风险。判断自己的业务时,仍然需要回到具体交易,不能仅凭“代销”两个字作结论。
四、电商企业应该先检查哪些事情?
首先,不要只凭中介提供的方案就改变申报方式。
对于“代销分账方案”或“空壳流转节税法”,需要先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真实的代销业务基础,以及货权控制、风险承担等安排是否与合同相符。
如果实际属于购销业务,仅靠包装代销形式,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问题。
其次,供应链缺少发票的问题,需要从实际采购管理入手。
不能指望通过增加空壳主体,把原来存在的进项发票问题消除。采购端能否合规取得发票,前端销售与后端供应链怎样衔接,都需要在日常经营中处理。
最后,申报数据与平台数据有差异时,要能够说明原因。
应当结合真实业务核对合同、交易安排和申报口径。不能只拿出一份代销协议,就认为已经解释了全部问题。
如果你的电商企业正在采用代销或分账安排,或者平台报送数据与申报收入存在差异,可以与“税悟师老万”团队沟通,结合具体业务进一步核查。
如果你的企业涉及电商代销安排或平台与申报数据差异,可以结合合同、账务及申报资料,与税悟师老万团队进一步沟通,先明确需要核查的事项。
相关问题延伸阅读
如果企业采用多店经营,还可以结合店群运营与收入拆分的判断核查实际业务;销售额接近登记标准时,另见小规模纳税人接近500万元的准备事项。
主要政策依据与参考资料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)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。
-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)。